2007/10/25

It shouldn't be an OR...

星星...
是朋友, 讓我感到平靜的朋友, 自小相交的朋友。
第一次看到很多星星是在大浪西灣, 1999年的除夕, 覺得, 就算明天這世界真的因為千年虫而毀滅也沒什麼所謂。
第一次看到漫天數不盡的星星是在Brisbane, 望著滿佈星星的天空, 覺得想要倒頭躺下來, 覺得自己雙腳離地, 覺得自己在飛。

像某些事情的答案, 你以為星星很難看見? 不是的, 他們一直存在: 白天在, 看不見衹因太光; 陰天在, 看不見衹因被雲遮蓋了; 香港的晚上也在, 看得不多衹因我們身處的環境太光... 星星與太陽和月亮和我們都可以共存。



can't you see it can be an AND, shouldn't have to be an OR!!

2007/10/16

熱血燃燒

熱血燃燒是歌名... 一首我很喜歡的歌, 是我自小崇拜的那種浪漫...
但其實我不是要說這個, 因為我的熱血已經燃燒殆盡。
我是個火造的人 (也許因此才對槍有情結), 要一直讓自己燃燒, 不追求一些什麼的話, 這生命就似是再沒意義。
我現在燃燒的是精神, 所餘無幾, 沒燃料添加, 每天也在消耗、消磨著那些僅餘的力量。
我也很希望自己最大的願望就是買車, 但同時也知道, 買了之後我還是不會滿足, 因為人的慾望、我的慾望沒有完全被滿足的一日。

車和足球是第一位, 曾幾何時我是這樣堅信著, 但從什麼時候起, 再不是這樣簡單。
如果曾幾何時車對我來說是一個妄想, 而現在卻可以變成可接近的現實的話, 其他的妄想是不是也有可以變成現實的一日? 也許愚蠢, 但我是這樣妄想著的。

如果人不妄想、不想貪圖更多的話, 要怎樣才可以有前進的動力? 這是讓火繼續燃燒的力量。
為了這些俗念, 我寧願不成佛、不做安份守己的基督徒...

2007/10/08

槍是用來打爆自己個頭用的

如果我有槍, 一定會用來打爆自己個頭...

我一直這樣覺得。


今天看了Brave One, 很好看, 但, 為什麼我就是覺得不夠, 也許因為結局不夠powerful, 我永遠記得Amercian Beauty的那一聲槍聲。

唔, Hitler也是用槍... 但和這沒有關係, 其實我並沒有特別想不想死, 但如果有槍在手, 我一定會想指著自己的頭... 頭很重要... 其實, 我喜歡我喜歡的人摸我的頭 - 大家都以為我討厭別人這樣做 - 是的, 當然討厭, 所以如果我不介意, 那麼大概是我覺得那個人可以做朋友<--但如果不想發現其實我不喜歡你, 就不要亂試哈哈哈...